【109年08月06日圖書館通知】有關學位授予法之相關注意事項提供參考

【圖書館通知1090806】有關學位授予法之相關注意事項提供參考

關於近日教育部及國家圖書館來函,轉知學位授予法相關重點資訊如下

一、依據109 7 27 「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」教育部已明確宣示:「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,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、碩士論文、書面報告、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,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,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,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依法不得提供,並經學校認定者,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。因此,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教育部會要求各大學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,應有審核機制,並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。」因此,提醒各位不論申請論文書目、紙本論文、電子全文等之延後公開,未來均會列入教育部所揭露之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比率。

二、為落實學位授予法之相關規定,教育部已於72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02797號函,檢送「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」修訂版,其中,【附件三】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(參見附檔),業已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辦理,刪除舊版申請書之"投稿"選項。因此,雖因相關表單更新作業,本校得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使用新表單,但為避免研究生濫用舊表單之"投稿"選項,造成教育部未來將揭露之各校院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比率偏高,即日起改用新表單為宜。

三、教育部已於107125日臺高教()字第1070210758號函說明:「學位授予法修正後,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,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,但涉及國家機密、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,並經學校認定後,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,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」。在近期的新聞報導中,除了重申「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,不公開為例外,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」之外,在相關報導中,教育部也說明「如果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其他法律規範而不得提供,學生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經學校認定,才能不公開或一定時間內不公開」。因此,受理延後公開申請時,煩請提醒研究生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,以備審查。

四、教育部來函及送存要點如附檔,敬請參閱。

參考資訊

1. 「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」

https://www.edu.tw/News_Content.aspx?n=9E7AC85F1954DDA8&sms=169B8E91BB75571F&s=BA14A874384E8BEB

2.  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2020-06-29修訂版

https://nclfile.ncl.edu.tw/files/202007/434aa99c-ad68-4d6d-a122-68be9c79454b.odt

3. 學位論文公開為原則 教部: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120934/47286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