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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/26(一)前】111學年度實習生提供校外實習期間投保證明

111學年度實習生提供校外實習實習期間投保證明

說明:

一、本校為辦理本年度之校外實習課程評鑑工作,並維護學生於校外實習安全之保障,校外實習提供薪資/僱用關係版本:實習機構應依法為實習生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。

二、敬請111學年度實習同學於9/26(一)前依附檔範例查詢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證明截圖(依合約實習期間,顯示實習期間勞保記錄),附檔填寫基本資料後貼投保證明後上傳。

上傳網址: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e/1FAIpQLSfnzzryD5ssYuEPkG90orjqs4rd_NQRgfWGGYAAo12tDoCFtg/viewform

三、請依規定檔名上傳。

檔名:(班級+學號+姓名)111-1實習機構投保證明

(範例:日企108忠10811111王大同111-1實習機構投保證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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