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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2/11/10(五)前】112學年度校外實習投保證明

說明:

1.為維護學生於校外實習安全之保障,簽訂校外實習僱傭關係版本合約,實習機構應為實習生辦理勞工保險、提繳勞工退休金、職業災害保險、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(實習開始1個月後須繳交提供投保相關證明)。
2.敬請112學年度實習同學於112/11/10(五)前依附檔範例查詢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證明截圖(顯示實習期間勞保、勞退記錄),貼於附檔後上傳。

3.請用電腦下載整頁畫面:實習期間勞保、勞退記錄截圖(依實習日期起迄日查詢,截圖畫面清楚顯示學生姓名、公司名稱、投保日期等)
4.請依規定檔名上傳。
檔名:(班級+學號+姓名)112-1實習投保證明

(範例:日企109忠10911111王大同112-1實習投保證明)

上傳網址: https://forms.gle/6MhuFqHTzNg7HHov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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